林芝市文化广播电视局(文物局)

政府信息公开

林芝市“证照分离”与简政放权工作有序推进 市场准入政策进一步放宽

发布时间: 2018-12-14   浏览次数:   【字体:

随着林芝市场经济社会的发展、人民群众对物质生活和精神文化生活水平的需求日益提高,尤其是近年来,我市文化市场迅速发展,全市文化市场出现形式多、层次多、档次也在逐步提升的市场格局,同时,市场结构、布局也得到调整优化,已逐步走上健康有序的发展轨道。截至目前,林芝市文化市场审批项目主要以歌舞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出版物经营场所以及印刷品经营场所4个项目为主。2014年至2015年期间林芝市取消办理小酒吧、茶园、台球室等行政审批事项,2017年根据上级要求,取消办理打字复印店的印刷经营许可证审批事项。做到有序推开“证照分离”改革,坚持落实关于简政放权的相关政策,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

一是严格依法行政,规范审批工作。在明确行政审批事项的实施条件、程序和时限要求的基础上,完善各环节工作流程和公示听证制度,完善了“一门受理、统筹协调、规范审批、限时办结”的运作方式,按照文化部和自治区文化厅的要求,我市规范审批工作积极推进行政审批电子政务建设,全面实现网上受理,公开审批流程、结果网络核查的工作目标。一是加强对网吧经营场所的审批管理。按照《互联网上网服务管理场所管理条例》和文化部及自治区厅关于网吧管理的要求,取消了实行多年的计算机台数的限制,解除了不允许经营脱网游戏的限制以及取消了最低注册资本的限制,降低了网吧经营场所的准入门槛,为大众创业提供了必要的政策空间。二是加强对歌舞娱乐场所的审批管理。取消了对歌舞娱乐场所总量和布局规划的要求,严格按照自治区文化厅关于加强歌舞娱乐场所管理的要求,对每一个审批项目都派人进行勘察,初步掌握经营场所的消防、建筑安全、是否扰民等情况,为后期的审批奠定基础。三是加强对各类文化经营单位经营许可证变更环节的管理。按照网吧、娱乐场所转型升级的工作要求,对扩大经营规模,提升档次,创品牌名牌的经营场所,按照审批程序,优先办理审批和变更手续。四是加强对营业性演出的管理。认真落实《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规定,完善各类营业性演出的审批和备案制度,确保演出市场的繁荣有序。五是规范许可证年审、换证和变更的有关程序。在统一规范各类文化经营许可证年审和换证程序时,建立正常的工作机制,按照文化部和自治区厅的要求,全市年审、换证时间集中在第一季度完成。

   二是自2016年10月开始,我市陆续启用新证,严格按照行政审批程序进行网上平台审批、备案和建档。截至目前,我市启用新证更换率达到95%以上。在办理文化市场行政审批程序工作中,认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严格审批,认真备案,仔细建档。特别加强歌舞娱乐场所和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的审批,坚持严肃对待文化经营前置审批手续备案制度,按照既定流程和先照后证规定进行审批,严格遵守《文化市场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予以执行,首先文化经营业主必须提供工商、公安、消防、环保等证照或批复文件,然后我文化市场工作人员再到现场勘查 、召开听证会、实地查看等形式等对设立的文化市场场所是否有无违反规定的问题,发现有问题的当场否决或限期整改,通过以上必须环节内容的审核,最后由分管领导提交局党组会议研究,同意审批后方可办理文化经营许可证,同时将所有的审批材料认真备案、仔细存档。

    三是根据《文化部文化市场司关于组织娱乐场所负责人参加贯彻文化娱乐行业转型升级文件会的函》文件要求,组织了全市文化娱乐行业经营业主进行了统一集中观看,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截至2018年12月,我市共有11家文化经营场所转型升级成功。不断提升了我市文化娱乐行业和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服务能力,使之向名牌化、规模化、多功能化的方向发展,满足不同层次文化消费者的需求。

四是强化文化市场监管工作力度。加强文化市场日常监管工作,一直以来,我市文化市场监管工作始终坚持每周一次的市场巡查工作,由分管副局长带队,按照抽查、定目标检查、定街道检查、定场所检查等形式,不断地对辖区的文化经营单位进行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经营活动,我市的文化市场巡查监管工作营造了公正、公平、合法的社会文化市场秩序。    

五是完善行政审批信息公开制度。坚持公开、透明、规范的原则,我局按照市编办的部署要求,完成了《林芝市文化局行政权力和责任清单项目事项》整理汇编工作,其中涉及市一级文化市场的行政权力4项,目前在林芝市政府网站依法向广大人民群众公开,行政审批的法规依据、审批事项、审批对象、审批内容、审批程度、审批结果、审批主体、条件、程序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