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芝市文广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艺术、图书资料、群众文化系列初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文化和旅游局、局属各单位:
为做好2020年度艺术、图书资料、群众文化系列初级职称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人员范围
符合艺术、图书资料、群众文化系列评审细则规定条件的申报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各系列职称人员的学历、资历年限截止至2020年12月31日。
二、评审权限
艺术、图书资料、群众文化系列初级职称评审工作,各县(区)委托市文化系列初评会评审,局属各事业单位初级职称评审工作由市文广局负责。
三、评审依据
《西藏自治区艺术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细则》(藏文厅字〔2012〕186号);《西藏自治区图书资料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细则》(藏文厅字〔2012〕187号);《西藏自治区群众文化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细则》(藏文厅字〔2012〕188号)。
四、材料审核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安排具体工作人员负责职称评审材料的审核工作,依据各系列初级职称评审细则,对申报人员的学历资历、任现职期间业绩条件、考试条件、年度考核条件、岗位指标情况、编制情况等严格审查,严格把关,对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予接收;弄虚作假的,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材料报送
请根据《专业技术职称申报材料目录》(详见附件1)按顺序依次准备个人申报材料,申报材料请装到档案袋或专门的文件盒,由各县(区)文化和旅游局审核通过后上报。除《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必须提供原件外,其余材料只需提供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须注明“已核实”,并加盖所在县(区)文化和旅游局公章,申报人提供的原件由各县(区)文化和旅游局负责审核。上报材料请自留底稿,评审结束后,除《专业技术职务任职申报表》退回外,其他材料不予退回。
各县(区)文化和旅游局负责各乡镇文化工作人员的初级评审材料的审核、报送工作。申报初级职称资格的人员须提供所在县(区)人社局委托评审函1份,所在县(区)编办编制确认函1份,工作所在单位同意评审的意见1份。
各县(区)文化旅游局、市文广局局属各事业单位务必于2020年11月20日前将艺术、图书资料、群众文化系列初级评审材料统一报送至市文广局政工人事科,对逾期未报的单位或以个人名义递交的职称申报材料不予受理,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予以退回,不再接受补报相关材料。
联系电话:市文广局政工人事科0894-5885539
附件:1.专业技术职称申报材料封面及目录
2.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
3.2020年度**县(区)推荐评审初级技术职称人员情况一览表(报纸质版和电子版)
4、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信息表
5、《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须双面打印)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