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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林芝市新增13名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

发布时间: 2019-11-16   浏览次数:   【字体:

为进一步推动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建立健全国家、自治区、市、县(区)四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名录,自2018年底,我市在第一批市级代表性传承人名录的基础上,通过组织申报、专家评审、社会公示等环节,共推荐申报15名代表性传承人为第四批自治区级代表性传承人。按照法定评审程序,自治区文化厅组织相关专家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了认真评审和审议,确定了我市工布扎念弹唱传承人布尼玛、朗县冲谐传承人罗桑等13名代表性传承人入选名单。截止目前,我市共有自治区级代表性传承人39名。

林芝市第四批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