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芝市文化广播电视局(文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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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芝市文化局(新闻出版广电局、版权局、文物局)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三)——群众艺术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发布时间: 2018-08-13   浏览次数:   【字体:

(一)规格:正科级建制。

(二)主要职责:负责组织、指导各类群众文化活动,组织、协调、策划、实施社区文化、广场文化、企业文化、校园文化、军营文化等群众文化活动,以及有关部门交办的大型群众文化活动;对群众戏剧、音乐、舞蹈、美术、摄影、书法、故事、曲艺等艺术门类的创作、演出、展览进行辅导、培训和实施;组织文化交流团队进行文化交流;面向社会开展艺术教育和培训,辅导、培训文化馆(站)专业干部;负责全市群众文化工作调查与研究;开展群众文化理论及各专业学术理论研究;编辑出版发行群众文化信息、群众文艺创作、理论刊物和各类业务资料;搜集、整理、保护、开发、研究民族民间文化艺术遗产等;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宣传、展示、交流和保护工作;负责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队伍培训等;负责指导全市群众文化艺术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承办市文化局(新闻出版广电局、版权局、文物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人员编制:事业编制17名。其中:科级领导职数3名,经费来源为全额拨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