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芝市文化广播电视局(文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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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芝市文化局(新闻出版广电局、版权局、文物局)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二)——民族艺术团

发布时间: 2016-08-13   浏览次数:   【字体:

(一)规格:正科级建制。

(二)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党的文艺工作方针政策,弘扬民族文化,实施精品战略;围绕政府中心工作,完成大型节庆演出、接待演出、“三下乡”演出以及自治区、市统一安排的其他演出等任务;按照“三贴近”的工作原则,不断收集并创作具有民族时代特色的文艺作品,加强自我发展能力,提高艺术生产力;积极面向市场,拓宽演出市场,服务社会,不断增强市场竞争能力;加大文艺节目交流力度,负责优秀人才的引进交流工作,丰富并提高全市专业文艺节目内容和水平;承办市文化局(新闻出版广电局、版权局、文物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人员编制:事业编制38名。其中:科级领导职数名,经费来源为全额拨款。